1、公司计算机网络由专业人员负责维护和管理。
2、操作人员对所使用的计算机及网络设施负有保管责任。
3、笔记本电脑及附属设备要妥善保管好,如有遗失,由使用者本人负责。
4、不经公司领导同意,任何人无权调换计算机及其附属设备。
5、电脑及网络设备,应保持清洁、卫生、通风,注意防尘、防潮、防火。
6、对于关键的电脑设备应配备必要的断电继电保护电源。
7、所有计算机必须安装杀毒软件,并定期升级。
8、计算机需安装软件时,经有关领导同意后由专业人员负责安装。
9、严格控制使用外来软盘、光盘,不允许私自安装游戏软件。
10、任何人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不得向计算机网络拷入软件或文档。
11、与外界交换数据时,必须在使用前通过杀毒软件检查后方可使用。
12、操作人员应正确使用计算机网络,否则,造成不良后果的,由操作者承担相应责任。
13、电脑或网络出现故障后不得私自打开机箱进行拆卸,应及时向主管报告。
14、公司计算机网络为工作需要而配置,不得用于私人聊天、游戏、影视、音乐等非工作用途。
15、操作人员应定期对计算机进行杀毒,发现病毒应当即清除,清除无效,要及时上报。
16、工作人员对保密文件资料不得提供共享,不得把软件或光盘随意外借,不得为外单位人员拷贝软件。
17、未经总经理同意,外来人员不得随意使用本单位的电脑及网络设备。
18、未经本机操作人员同意,公司工作人员不得使用他人的计算机。
19、下班时,按程序退出系统,关闭计算机电源。
20、定期做好文件备份,对动态计算机信息做到及时备份。
21、信息载体必须安全存放、保管,防止丢失或失效。任何人不经总经理批准不得将信息载体带出公司。
22、妥善保管计算机驱动程序,更换计算机时主动移交所有程序光盘,拷贝信息资料。
计算机管理制度2
一、计算机系学校贵重财产和精密设备,由专人负责,为确保软硬件设备的正常运转,管理人员和使用人员均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二、全校设立计算机财产总帐,中小学部各设立分帐,设备调入调出应有明确记载,并定期清点,帐物相符。
三、计算机软件、硬件及其相关物品概不外借,确系工作需要的,须学校主管领导批准。
四、确保学校课程资源的安全,任何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带出校外。
五、非本校人员未经计算机管理人员批准不得使用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经学校批准,安排外来人员参观时,须有学校指定人员陪同。
六、实施科学管理,确保每一台电脑都有负责人,提高计算机的利用率。
七、对计算机及其外设应当定期检查,定期保养,保证计算机运行安全可靠。
八、定期进行防病毒、查毒工作,做好重要数据备份工作。
九、禁止安装与工作内容无关的软件,不得利用学校网络做与教学无关的事,严禁利用本校计算机系统上网发布、浏览、下载、传送反动、色情及暴力的信息。
十、妥善保管软硬件设备及其相关设备的驱动程序、保修卡及重要随机文件。
十一、采购电脑软硬件1000元以内,需填报申请报告,经学校主管领导批准购买。专项采购及金额较大的维修,应报学校领导逐级批准,依区财政局认可的方式定点采购。
十二、完整计算机及其相关设备的报废需经专职人员鉴定、确认后,逐级审批后方可报废。
十三、使用人员如发现计算机系统运行异常,应及时与计算机管理人员联系,非专业管理人员不得擅自拆开计算机调换设备配件。
十四、外请人员对计算机及外设进行维修时,学校应有人自始至终地陪同。
十五、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增强安全意识,应协同有关人员定期检查各种用电设备和门窗安全,做好防盗、防火、防电、防雷,防水工作。网络中心安装专业安防系统,晚上设专人值班。
计算机管理制度3
1、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要坚持“统一购置、统一标识、严格登记、集中管理”的要求,严禁公私交叉混用。
2、严禁移动存储介质在涉密计算机和非涉密计算机中交叉使用。
3、严禁使用除光盘外的移动存储介质从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上直接拷贝文件、资料到涉密计算机上。
4、私人移动存储介质不能用于存储处理涉密信息。
5、涉密移动存储介质要统一管理编号,要专人使用。
6、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出现故障不能正常工作时,必须由单位技术人员或保密部门指定的地点进行维修,修理时,使用人应在场监督,防止数据被复制。
7、销毁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必须送市文件资料销毁中心销毁。
计算机管理制度4
1、服务器、网络及周边设备管理
2、保证网络中心的服务器、网络及周边设备的完好,对重要的设备做到冗余,确保网络畅通。不定期对服务器进行停机维护,定期对网络设备间及周边设备进行巡检,特别是施工现场,必要时可实行现场监督,保障信息网络的安全。对switch、ups要定期进行性能测试,保证设备完好并详细记录。
3、网络安全管理
为防止非法用户的侵入和病毒对网络的破坏,对网络中的系统用户进行分级管理,并在服务器上装实时病毒防护软件,及时升级病毒代码库,做好病毒预警防范与发布。his系统的pc机均要进行严格管理,并对用户做好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医院内网和信息网络中心严禁外来存储介质直接安装、试用,如有需要,须经专门机器检测后方能使用。医院外网(oa系统)使用,为保证本地数据的安全,应做好异地数据备份工作,重要数据不能放在桌面和c:盘上。
4、中心机房内,除特别允许外,一般不允许进入。
5、数据安全管理
为做好数据的安全管理,要定期进行数据备份工作,对保存备份数据的磁带,要采取确切的保存方案,分多级保存模式,确保数据安全,从而使数据可以及时恢复,降低由于系统崩溃造成的损失。为了确保数据的准确性,严禁随意修改、删除系统数据,对系统数据的正常维护,应做好详细记录。信息中心的工作人员,要做好信息的保密工作,系统内各项数据均要保密,严格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医院内的有关保密制度。
6、应用软件维护管理
医院各系统应用软件的维护工作是信息系统建设的重要工作,用户对软件的需求或者软件的修改,须定期汇总,经论证后,提交程序员,并严格按要求规范执行,修改后的系统软件,使用前应认真测试,无误后投入使用,并做好文字记录。
用户权限部分:系统用户增加和权限设置由专人负责管理,医生权限设置由医务处提出申请增设相关功能权限,护士权限设置由护士长提出申请增设相关功能权限,其它科室权限设置由科室主任提出申请增设相关功能权限,特殊权限设置按信息处的相规定,由各分管领导审批后确定。
计算机管理制度5
1、生产技术科负责计算机系统管理软件的维护、升级和管理工作。
2、业务接待室负责计算机系统管理软件的使用、安全保密工作。
3、对计算机进行安装设置的,应由经培训的操作人员进行操作,并检查输入数据或参数设置的完整和正确性。
4、所有计算机软件均应备份,由生产技术科妥善保存。
5、计算机处理后的数据及结果必须妥善地加以保存,及时地进行备份。
6、计算机系统管理软件应对其进行功能评测、验证,并保存计算机软件的源代码以形成文件。
7、计算机使用应按《保密和保护所有权》规定保证数据及信息的保密安全。
8、所有计算机应设置防护病毒程序。使用磁盘进行操作时,必须事先进行计算机病毒检查,未经检查的磁盘不得使用。若程序或数据已遭破坏,应用备份软件恢复。
9、计算机出现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系统管理员。在计算机修理时,应采取必要的安全保密措施,防止计算机中存贮的程序或数据失密或被修改。
计算机管理制度6
1、计算机室内设有管理员,管理员应热爱本职工作,坚守工作岗位。
2、未经管理员许可不得进入微机室,师生要遵守微机室的一切规章制度,保护其清洁。
3、上计算机课前,教师应提前做好准备,在正常状态下才能开机,老师在课后应填好使用记录。
4、操作中,若机器发生故障,应立即报告教师和管理员处理,学生一律不得自行处理,凡不按教师要求的方法操作而损坏的机器,应按违章操作赔偿。
5、计算机室的所有设备属于学校的固定资产,各类机型的所有附属设备和资料应建立明细帐。
8、不准利用计算机做与教学无关的事,防止病毒感染。
9、计算机管理员对每台机器定期进行检查、保养、维修,使机器及设备保持完好。
10、计算机室内所有设备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借出给他人使用。
计算机管理制度7
一、全区接入城域网的电脑,其上网记录直接与忻州市公安局网监处连通,请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文明上网,禁止浏览色情、反动的网站,严禁用办公室电脑玩游戏、炒股等与教学无关的事情。
二、教师要教育自己的子女、家属工作时间内不得使用办公室的电脑。
三、星期天和节假日,各办公室的电脑要妥善保管,注意防尘和用电安全。加强防火、防盗的安全保卫工作。
四、计算机周围应保持干燥,不应把装水的容器放于桌上。
五、不得在电脑上发送与教学无关的邮件,不随意从互联网下载程序,不随意安装软件,也不随意删除软件。
六、不得私自修改系统配置、拷贝系统使用的软件。不得私自拆卸和连接各种硬件设备,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操作者负责赔偿。
七、学校要加强对计算机的管理,安排专职或兼职管理员负责计算机的日常管理、使用、保养、维护、安全工作。
八、外来的数据或对外报送的数据以及从外界录入信息的数据,一律要进行电脑病毒检测,在确保没有病毒时方可使用学校电脑读取信息,由此引发的系统崩溃或其他损失由使用者负责。
九、计算机如出现异常现象时,请及时上报计算机管理员。
十、操作电脑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开机、关机的顺序,U盘的使用等)运行,不用力敲打键盘和随意开关电源。下班要切断计算机电源开关,盖上防尘布,关好门窗,方可离开。
计算机管理制度8
为加强学校信息系统的有效运用,确保企业计算机及网络的正常运行以及网络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计算机设备的基础
1、本制订所指的计算机设备是指学校内的所有计算机(包括服务器、UPS以及用于计算机应用的网络设备)设备。
2、计算机设备应当做到专人管理、专人使用,不经本人许可,严禁他人操作使用。
3、非专业管理人员严禁私自随意拆装、移动计算机设备,以保证计算机设备正常运行。
4、对新购进的计算机设备,须组织专业人员检测后,方可安装运行,防止质量问题或原始病毒的侵害。
5、计算机设备老化、性能落后或故障严重,不能应用于实际工作的,应按来源渠道报废。
6、计算机设备的摆放应当合理有序,保持周围环境整洁,必须做好计算机设备的防尘保护,对计算机设备应当定期进行保养。
二、计算机及网络应用的管理
1、须指定专人负责管理计算机系统的应用,确保硬件设备正常运行所需要的环境,定期检查计算机、服务器、网络等设备的运行的情况以及软件系统的应用情况;建立计算机系统的应用登记制度,认真记录系统的运行,用以掌握用户对网络的访问情况,以便在网络出现故障时,能及时查找故障原因,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相关领导。
2、计算机操作人员必须掌握操作规程,按程序要求规范操作。
3、上班时间严禁在计算机上玩游戏,播放VCD、DVD以及MP3音乐等。
4、正确开机和关机。开机时,先开外设(显示器、打印机等),再开主机;关机时,应行退出应用系统和关闭操作系统,再关主机和外设。
5、计算机设备出现故障或异常情况(包括气味、冒烟与过烫)时,应立即关闭电源开关,拔掉电源插头,并认真填写计算机设备故障信息表,及时请计算机管理人员检查或维修。
6、计算机在操作过程中严禁晃动和搬移。不能在计算机上放置物品。
三、计算机及网络的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计算机设备防火、防电、防雷规定,预防火电侵害,确保人身和计算机设备的安全。
2、遇到雷雨天气或长时间不用计算机设备,应关闭计算机设备电源。
3、网络设备的调试、安装完成以后,计算机管理员应该及时修改或提醒修改网络设备的管理员口令,删除不必要的用户。
4、针对系统应用的不同用户,应当设置口令和权限,各用户对操作口令应严格保密,并经常修改。
5、不得向非本校人员提供网络的有关技术配置等信息(例如IP地址、网络安全配置等)。
6、未经计算机人员许可,严禁将硬盘、目录共享。
7、操作过程中发现病毒应立即停机,请计算机管理人员迅速进行病毒检测。对新发现的病毒种类和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应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并按有关规定上报公安部门备案。
8、加强对外来数据的.安全检查,未经计算机管理人员许可,严禁私自带盘在联在网上的计算机上使用,以防病毒或其他破坏性的程序对应用系统的破坏。
9、对需要保密的重要数据,严禁以任何方式在网上传输,必须采取有效的加密、认证、数据签名等措施,严禁在网上流览,传播反动,黄色的文章和图片。
计算机管理制度9
一、总则
为推动现代化管理,使管理规范化、程序化、迅速快捷,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原则和体制
1、按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原则,有条件的可设立中心机房,各部门配备电脑系统。
2、条件成熟时,建立计算机内部网络系统。
3、计算机系统本着一次总体规划、分步建设方式实施。
4、计算机系统建设应综合考虑成本、费用、效率、效果、先进性、适用性,选择最优技术经济方案。
三、电脑系统选取型及采购
1、局机关办公室负责电脑系统统一采购。
2、按照计算机系统规划和工作需要,各部门或有关部门提出购置电脑系统的申请,列入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经局务会议批准方可采购。
3、电脑系统选取型须基于广泛的市场调研,在掌握各类电脑性能、价格之后选择合格的机型。
4、涉及重大电脑设备的选购,须邀请专业公司招标或咨询,确保电脑的功能升级,以及维修服务的承诺。
5、电脑采购过程中,做好硬件的验机工作和软件测试工作,确保电脑系统的可行性。
四、电脑使用和管理
1、落实电脑管理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负责电脑管理的各种工作。
2、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随便支用电脑设备。
3、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更换电脑硬件和软件,拒绝使用来历不明的软件和光盘。
4、严格按规定程序开启和关闭的电脑系统。
开机流程:
1、接通电源;
2、打开显示器、打印机等外设;
3、开通电脑主机;
4、按显示菜单提示,键入规定口令或密码;
5、在权限内内对工作任务操作。
关机流程:
1、退出应用程序、各个子目录;
2、关断主机;
3、关闭显示器、打印机;
4、关断电源。
五、鼓励干部职工使用电脑。在不影响工作情况下,干部职工应学习能熟练地进行电脑操作。
六、禁止使用、传播、编制、复制电脑游戏,严禁上班时间玩电脑游戏。
七、电脑维护
1、机关确立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负责电脑系统的维护。
2、电脑发生故障时,使用者作简易处理仍不能排除的,应立即报告电脑主管。
3、电脑维修维护过程中,首先确保对电脑中的工作信息资料进行拷贝,并不遗失。
4、电脑软硬件更换需经分管财务的副主任同意,如涉及金额较大的维修,应报局党组批准。
5、UPS只作停电保护之用,在无市电情况下,迅速作存盘紧急操作;严禁将UPS作正常电源使用。
6、外请人员对电脑进行维修时,应有人自始至终地陪同。
7、凡因个人使用不当所造成的电脑维护费用和损失,酌情由使用者赔偿。
八、机房管理制度
机房安全规定:
1、机房(工作台)不得携入易燃、易爆物品;
2、机房主内严禁吸烟;
3、机台不准吃饭、吃零食或进行其他有害、污损电脑的行为;
4、机房严禁乱拉接电源,以防造成短路或失火;
5、安装坚固门锁系统,防止电脑被盗。
机房净化规定:
1、机房内不得有卫生死角、可见灰尘;
2、调节适合电脑的温度、湿度、负离子浓度,定时换风;
3、门窗密封,防止外来粉尘污染;
4、机房内不准带入无关物品,不准睡觉休息;
5、机房用品定期清洁。
机房参观管理的规定:
1、经局领导批准,外来人员才予安排参观。
2、外来人员参观机房,须有局领导指定人员陪同。
3、电脑处理秘密事务时,不得接待参观人员或靠近观看。
4、操作人员按陪同人员要求可以在电脑演示、咨询;对参观人员不合理要求,陪同人员应婉拒,参观人员不得擅自操作。
5、经同意,参观人员可以实地操作电脑,但须有机关工作人员的认可,不得调阅机密文件。
6、参观人员不得拥挤、喧哗,应听从陪同人员安排。
7、参观结束后,操作人员应整理如常。
九、计算机保密
1、不同密级文件存放于不同电脑中;
2、设置进入电脑的密码;
3、设置进入电脑文件的密码或口令;
4、设置进入入电脑文件的权限表;
5、对电脑文件、数据进行加密处理。
1)、为保密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更换不同保密方法或密码口令。
2)、经特殊申报批准,才能查询、打印有关电脑保密资料。
3)、电脑操作员对保密信息严加看管,不得遗失、私自传播。
十、电脑病毒的防治
1、购买使用公安部颁布批准的电脑杀毒产品。
2、未经许可证,任何人不得携入软件使用,防止病毒传染。
3、凡需引入使用的软件,均须首先防止病毒传染。
4、电脑出现病毒,操作人员不能杀除的,须及时报电脑主管处理。
5、在各种杀毒办法无效后,须重新对电脑格式化,装入正规渠道获得的无毒系统软件。
6、建立双备份制度,对重要资料除在电脑贮存外,还应拷贝到软盘上,以防遭病毒破坏而遗失。
【篇四:计算机设备管理制度】
为加强计算机管理,确保计算机系统正常可靠地运转,保证各部门日常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计算机设备管理制度。
1、计算机设备是指各部门个人日常办公使用的计算机设备,包括服务器、网络设备、共享打印机等专有设备;
2、个人日常办公使用的计算机设备主要有计算机主机(包括机箱内的各种芯片、功能卡、内存、硬盘、软驱、光驱等)、显示器、打印机、ups、外设(键盘、鼠标、音箱)等。
3、计算机设备使用的具体规定
(1)分配到个人或部门使用的设备,部门主任或负责人对设备的安全和完整负有责任。每人必须爱护、珍惜分配给自己使用的计算机设备。
(2)每人原则上只能使用本部门分配的计算机。非必要时,不能将机器交由他人操作(特别是非本部门人员)。未经当事人同意,不能擅自在他人的计算机上进行任何操作。
(3)所有计算机设备,未经授权同意,不得擅自改变位置、拆、换任何零件、配件、外设。不论该行为是否已经对设备、网络、数据造成影响,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4)未经授权同意,个人不得擅自将私有或外来的零件、配件、设备,加入到本单位的办公计算机设备中或网络中。不得擅自安装未经认可、允许的游戏和盗版软件,否则,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5)如果需要将私有或各部门自行购置的计算机设备添加到本单位的计算机设备或网络中,必须预先争得主管人员同意,在确认不影响现有设备、数据、网络安全后才能添加,否则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6)如果需要将系统内的计算机设备搬离办公地点(或借给外部门或单位)使用,必须预先报上级部门批准,并做登记后,在不影响正常办公的前提下方可搬离或借出(必要时将相关数据删除)。
(7)更新计算机设备的途径:一是定期对部分需要升级的机器增加新配件(如增加内存)或更新部分配件;二是使用的设备已经到了淘汰的年份而必须更换新设备。设备更新和旧设备淘汰工作由根据计划分批进行。
4、违反计算机设备使用的具体规定处理办法
(1)擅自拆、换任何零件、配件、外设者,报上级部门处理。
(2)所有计算机设备,未经授权同意挪动或搬离办公地点(含借给外部门或单位)使用。一经发现,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不再负责该设备的维修,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3)擅自安装未经认可、允许的游戏和盗版软件者,一经发现,报上级部门处理。不再负责该设备的维修,后果由当事人承担。
(4)在检查中发现该部门计算机使用管理混乱,未按相关规定执行者,将收回所配给的计算机,待部门管理整顿改善并做出相应处理之后,再酌情恢复配给。
【篇五:办公室计算机管理规定】
第一条购置和维护、维修
1、公司指定专人负责统一制定公司计算机系统的各种软、硬件标准,只有符合这种标准的设备方可使用。
2、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软、硬件及相关服务的供应商由公司指定专人进行挑选(包括设备的采购)。公司及各部门软、硬件及相关通讯线路的安装和连接有公司指定的专人监督。
3、软、硬件设备的原始资料(软盘、光盘、说明书及保修卡、许可证协议等)根据档案保管要求保管。使用者必需的操作守册由使用者长借、保管。
4、公司及各部门计算机的维护、维修由公司指定的专人负责。
第二条使用
1、公司及各部门的计算机只能由经办公室授权及培训的员工操作使用。
2、使用者应保持设备及其所在环境的清洁。下班时,务必关机切断电源。
3、使用者的业务数据,应严格按照要求妥善存储在网络上相应的位置上。
4、未经许可,使用者不可增删硬盘上的应用软件和系统软件。
5、严禁使用计算机玩游戏。
第三条安全措施
1、公司及各部门的业务数据,由该公司文件管理员至少每周备份一次;重要数据由使用者本人向文件管理员申请做立即备份。
2、公司计算机系统的数据资料列入保密范围。未经许可,严禁非相关人员私自复制。
3、未经许可,任何私人的光盘、软盘不得在公司的计算机设备上使用。
4、使用者必须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严防被窃取而导致泄密。
5、计算机的所有软驱都被屏蔽,使用者不得擅自解除屏蔽,如需使用,必须通过系统管理员。
计算机管理制度10
一、计算机硬件设备的维护、维修及保养由系统维护员负责。
二、计算机硬件设备的购置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提出书面申请和简要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三、禁止在计算机和打印机带电的状态下移动机器设备,安装或拆卸打印机电缆等操作。
四、各上机操作人员需经过一定的计算机应用知识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进行上机操作,非计算机操作人员一律不允许擅自动用计算机设备。
五、计算机硬件设备的硬件配置信息都必须做好认真记录,硬件配置信息的修改必须由系统维护员在先记录好现有配置的基础上进行修改,其他任何人员不许改动硬件配置信息。
六、计算机硬件设备必须由系统维护员定期检验、维护、并做好相应记录,软磁盘驱动器必须定期清洗。
七、硬件设备出现故障后,计算机操作人员必须认真准确地向系统维护员提供故障发生前的操作详细情况,由系统维护员来维修,并做好故障情况记录、维修记录。 、
八、每台计算机指定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同时对学生上机操作要做好记录。 对计算机内部设置不允许更改,保障网络的正常运行。对于计算机等设备上贴上的封条不得乱动,擅自打开计算机设备,造成损失的后果自负。
九、本校所有硬件设备必须由专人负责管理;管理员必须定期对各种硬件设备进行清理检查,确保设备处于正常使用状态;用电设备要按时进行线路检查,防止漏电、打火现象,确保设备、库房的安全,对故障设备应随时登记,并及时处理。
十、所有使用人员必须爱护硬件设备,节约使用办公耗材,对个人经常使用的硬件设备负责清洁和维护。
十一、各种硬件设备使用说明、保修卡、用户手册等相关文字材料由管理员统一收集。
计算机管理制度11
管理制度
1、按正确的方法进行计算机操作。
2、不得使用计算机处理与业务无关的事务
3、不允许非本部门人员操作本部门的计算机
4、不得擅自修改工作站计算机设置及拆卸、安装、调换计算机和外接设备,导致管理混乱者所在部门和当事人各罚款500元,如因调换导致丢失者,按现价进行赔偿;擅自拆卸、安装计算机和外部设备,所在部门和当事人各罚款500元;导致损坏或损坏维修不好的设备者,还应赔偿维修费或设备费。
5、严禁擅自在工作站计算机上安装光驱、软驱及安装与医院信息管理系统无关的各种软件,如有违反者,一经查处处以20xx元以下的罚款,如因此导致网络感染病毒甚至造成网络瘫痪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认为因素对计算机网络或软件进行有意破坏的,一经查实,处以20xx元以下的罚款,并予以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部门处理。
7、计算机及外部设备使用时出现故障,及时报计算机室进行维修,对现场维修不好的设备,由计算机室提供备机使用,维修完毕后归还,取回备用机,并做好记录。
8、定期擦拭计算机及相连设备,保持清洁干燥卫生。
计算机管理制度12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计算机软件使用的管理,保障信息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关于印发〈关于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的工作人员在工作场所和公务活动中使用、购置和日常管理计算机软件的行为。
第三条公司将不定期公布在公司内取得合法授权的计算机软件。
第四条各单位应当制定计算机软件内部管理制度,加强计算机软件购置、安装、保管、使用、升级、版权保护、废弃等工作,确保本单位工作人员在工作场所和公务活动使用的计算机软件均应具有合法授权。
第五条各单位应设立计算机软件管理台帐,对每套计算机软件进行登记。登记的内容包括:计算机软件名称和版本、来源类型、许可证(授权书)编号、有效期、供货商、价格、购买日期、安装情况等。
第六条各单位应当妥善保存计算机软件介质、说明书、使用许可证(或合同)等相关资料。
第七条各单位或其工作人员不得从事下列行为:
(一)擅自复制和销售计算机软件产品的复制品;
(二)在购买计算机时,要求或者默许销售商安装非正版计算机软件;
(三)超越授权使用许可,扩大使用范围;
(四)未经授权把计算机软件放在网上供他人下载;
(五)明知是未经授权的计算机软件而从网上下载;
(六)故意规避或者破坏软件著作权人为保护其著作权而采用的技术措施;
(七)故意删除或者改变计算机软件权利管理信息;
(八)在单位计算机上擅自安装与工作无关和未经合法授权使用的计算机软件;
(九)在重大信息系统中使用未经测评或者有关部门依法认可的计算机软件。
第八条各单位或工作人员一经发现其计算机上安装非正版计算机软件的,应当立即予以删除;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
第九条公司信息化领导小组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计算机软件管理工作。
第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计算机管理制度13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涉密计算机信息保密管理工作,杜绝泄密隐患,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办公室负责本委计算机网络的统一建设和管理,维护网络正常运转,各处室、各单位不得擅自在本局内部网络上安装或卸载其他设备。
第二条 涉密计算机设备必须与互联网(外网)完全分隔离。涉密信息不得在与互联网联网(外网)的计算机中存储、处理、传递。
第三条 坚持“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加强上网人员的保密教育和管理,提高上网人员的保密观念,增强防范意识,自觉执行有关规定。
第四条 使用电子邮件进行网上信息交流,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不得利用电子邮件传递、转发或抄送涉密信息。
第五条 凡涉密计算机设备的维修,应到保密工作部门指定的维修点进行维修,并派技术人员在现场负责监督,保证储存的涉密信息不被泄露。
第六条 各处室、各单位发现计算机系统泄密后,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按规定在24小时内向宜宾市委保密委员会报告。
第七条 涉密的计算机信息在打印输出时,打印出的文件应当按照相应密级文件管理,打印过程中产生的残、次、废页应当及时销毁。
第八条 工作人员不按规定管理和使用涉密计算机造成泄密事件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九条 本规定由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计算机管理制度14
(一)计算机室的装备是学校现代化教学设施之一,要有专人负责,严格管理,备加爱护。
(二)室内所有设备要按统一要求编号定位,登记入帐,做到帐物相符。
(三)要保持室内整洁,师生进人计算机室应换鞋或加鞋套,按指定座位就坐,未经任课老师允许,不得擅自摆弄机器,严禁闲杂人员进入。
(四)开机前应先查看电源是否可靠驳接、计算机设备是否完好齐全以及登记册上前一次使用情况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明确责任。
(五)上机操作严格按程序进行。遇有问题应请示教师指导,发生故障或突发事件,应立即切断电源。严禁连续接通和断开计算机电源。使用结束后,要按程序关机,并认真填写使用情况登记册,经教师检查后方可离开。
(六)不得在计算机上摆放物品,切忌让细小物件落人机器缝隙内。严禁随意搬动机器、打开机盖以及接插各种电缆。
(七)严禁将其他外来磁盘带人机房使用,以防病毒侵入。
(八)设备要注意防尘、防潮、防火、防盗,并责任到人。如有损坏,除及时维修外,还要查明原因,追究责任。如属人为事故,要照价赔偿。
(九)加强网络信息的安全管理工作,绝不允许浏览危害国家利益和有损师生身心健康的网站和网页,对违规者将责任到人,严肃处理。
计算机管理制度15
一、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要坚持“统一购置、统一标识、严格登记、集中管理”的要求,严禁公私交叉混用。
二、严禁移动存储介质在涉密计算机和非涉密计算机中交叉使用。
三、严禁使用除光盘外的移动存储介质从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上直接拷贝文件、资料到涉密计算机上。
四、私人移动存储介质不能用于存储处理涉密信息。
五、涉密移动存储介质要统一管理编号,要专人使用。
六、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出现故障不能正常工作时,必须由单位技术人员或保密部门指定的地点进行维修,修理时,使用人应在场监督,防止数据被复制。
七、销毁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必须送市文件资料销毁中心销毁。
计算机管理制度 篇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水运工程设计计算机软件的管理,提高软件质量,加快工程设计软件的系列化、标准化和商品化的进程,根据建设部《工程设计计算机软件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软件系指计算机程序及其有关文档。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交通部水运工程建设系统直属院(局)级单位开发的工程设计计算机软件的管理。地方交通厅所属水运系统设计院开发的水运工程设计计算机软件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条 交通部基建管理司是水运工程设计计算机软件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国家或部下达的软件(国家和部科技攻关项目除外)开发项目的立项审批、审定、登录和推广工作;各直属院(局)自行开发的项目,一般由立项单位管理,对应用价值高、通用性强的优秀软件,经批准后也可纳入部级管理。
第五条 水运工程建设项目中应用的设计软件,必须经过审定,审定合格后,方可在审定范围内应用。
第六条 计算机软件实行有偿转让。经部审定合格并登录的项目可在水运工程全行业内使用和转让;经院(局)审定合格的项目仅限于在本单位内部使用,不得转让。
第二章 软件开发立项
第七条 软件开发一般是指软件的研制、编制、改编和移植。研制是指自行建立数学模型,方法有所创新,具有研究或探索性;编制是指利用已有的数学模型和方法,针对具体问题开发程序;改编是在已有软件的基础上,扩大或改进其功能,或对若干软件进行综合;移植是把程序从一种机型或语言翻译到另一种机型或语言,程序功能无实质性改变。
第八条 软件开发要有计划地进行,尽量避免重复开发。部一般两年组织一次设计计算机软件的立项,各院(局)级单位组织开发的设计计算机软件可自行安排立项。
第九条 对于水运工程设计中普遍存在的技术难题,且其开发成果具有应用价值高、通用性强的设计计算机软件开发项目,可申请部立项。并于可立项年的3月底前提交申请报告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一式四份,报部(基建司)。
第十条 部根据行业需要,适时组织专家评审立项或采用招标方式确定项目承担单位。
第十一条 承担部下达的计算机软件项目的单位,应按部统一制定的合同文本签定合同,并遵照合同规定的要求完成开发任务。
第十二条 软件开发单位应加强对软件开发、实施过程与成果的后期管理,确保软件成果的质量。
第三章 软件审定
第十三条 部立项下达的计算机软件开发项目,经过院(局)级审定后,必须报部审定。各单位自行开发的应用价值高、通用性强的计算机软件,经过院(局)级审定后可申请部级审定。
第十四条 部级审定由部组织跨部门或单位的同行业专家(一般不少于7名)组成审定委员会通过会议形式进行,并形成审定意见;院(局)级审定应组织同行业专家(一般不少于5名)通过会议形式进行,并形成审定意见。
第十五条 申请部级审定的设计计算机软件应提交下列主要文档:
1、技术报告(含功能、编制依据、计算方法、数学模型、框图等);
2、用户手册、使用说明;
3、测试报告;
4、用户报告;
5、院(局)级审定意见及推荐意见。
第十六条 软件审定委员会应在审定会前组织专家对送审软件的功能进行必要的测试,并写出测试报告。审定期间还应对重要技术数据进行现场演示并听取开发单位必要的补充说明。
第十七条 软件评审考核的主要指标是:
1、软件成果正确、可靠、实用、先进、符合有关工程设计的标准规范,无产权争议。
2、软件结构清晰,操作方便,可维护性好。
3、软件通用性好、经济 效益高,有推广应用价值。
4、技术文档齐全。
第十八条 部根据审定委员会的审定意见,对审定合格的软件颁发软件审定合格证书,在水运工程建设行业内予以公布,并组织推广应用。
第四章 软件的登录
第十九条 经部审定合格的水运工程设计计算机软件,实行软件登录制度,具体登录要求另行通知。
第二十条 登录在案的软件扩充功能、更新版本后,也应经过相应的审定,并及时通报原软件登录部门。
第二十一条 软件登录部门有义务及时向本行业内各单位通告新登录的软件以及软件版本更新等情况。对于已无实用价值并登录在案的软件,登录部门有权宣布自然淘汰终止使用。除特殊情况外,登录的软件一般保留5年。
第五章 奖 励
第二十二条 软件管理主管机构对审定合格并登录在案的软件每两年进行一次评选活动,对评选出的优秀软件给予适当奖励。具体奖励办法可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三条 对水运工程建设行业应用价值高、通用性强和经济 效益较好的优秀软件,可申报参加全国工程设计计算机优秀软件的评选。经部科技成果鉴定通过的水运工程设计计算机软件,可按有关规定申报部科技进步奖。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交通部基建管理司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计算机管理制度 篇2
1、公司计算机网络由专业人员负责维护和管理。
2、操作人员对所使用的计算机及网络设施负有保管责任。
3、笔记本电脑及附属设备要妥善保管好,如有遗失,由使用者本人负责。
4、不经公司领导同意,任何人无权调换计算机及其附属设备。
5、电脑及网络设备,应保持清洁、卫生、通风,注意防尘、防潮、防火。
6、对于关键的电脑设备应配备必要的断电继电保护电源。
7、所有计算机必须安装杀毒软件,并定期升级。
8、计算机需安装软件时,经有关领导同意后由专业人员负责安装。
9、严格控制使用外来软盘、光盘,不允许私自安装游戏软件。
10、任何人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不得向计算机网络拷入软件或文档。
11、与外界交换数据时,必须在使用前通过杀毒软件检查后方可使用。
12、操作人员应正确使用计算机网络,否则,造成不良后果的,由操作者承担相应责任。
13、电脑或网络出现故障后不得私自打开机箱进行拆卸,应及时向主管报告。
14、公司计算机网络为工作需要而配置,不得用于私人聊天、游戏、影视、音乐等非工作用途。
15、操作人员应定期对计算机进行杀毒,发现病毒应当即清除,清除无效,要及时上报。
16、工作人员对保密文件资料不得提供共享,不得把软件或光盘随意外借,不得为外单位人员拷贝软件。
17、未经总经理同意,外来人员不得随意使用本单位的电脑及网络设备。
18、未经本机操作人员同意,公司工作人员不得使用他人的计算机。
19、下班时,按程序退出系统,关闭计算机电源。
20、定期做好文件备份,对动态计算机信息做到及时备份。
21、信息载体必须安全存放、保管,防止丢失或失效。任何人不经总经理批准不得将信息载体带出公司。
22、妥善保管计算机驱动程序,更换计算机时主动移交所有程序光盘,拷贝信息资料。
计算机管理制度 篇3
1、计算机管理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爱护机器,了解并熟悉机器性能,及时检查或清洁计算机及相关外设。
2、掌握工作软件、办公软件和网络使用的一般知识。
3、无特殊工作要求,各项工作须在内网进行。存储在存储介质(优盘、光盘、硬盘、移动硬盘)上的工作内容管理、销毁要符合保密要求,严防外泄。
4、不得在外网或互联网、内网上处理涉密信息,涉密信息只能在单独的计算机上操作。
5、涉及到计算机用户名、口令密码、硬件加密的要注意保密,严禁外泄,密码设置要合理。
6、有无线互联功能的计算机不得接入内网,不得操作、存储机密文件、工作秘密文件。
7、非本局计算机不得接入内网。
8、遵守国家颁布的有关互联网使用的管理规定,严禁登陆非法网站;严禁在上班时间上网聊天、玩游戏、看电影、炒股等,违者按违纪处理。
9、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计算机安全教育,增强全局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觉性。计算机进行经常性的病毒检查,计算机操作人员发现本科室的计算机感染病毒,应立即中断运行,并及时消除。确保计算机的安全管理工作。
10、每日上班准时开机,登陆本局内部办公窗口,查看通知、任务、公文等信息,下班后准时切断电源。
计算机管理制度 篇4
1.学校根据教学和管理工作的需要,将计算机配发相关的各办公室、教师和学校管理人员。
2.计算机按说明及相关要求正确使用和维护。保证计算机的正常使用。如果有由于操作不当造成计算机系统崩溃、经常死机等故障,每学期三次者将其计算机收回。
3.学生一律不准进入教师办公室使用电脑,特殊原因需使用教师电脑者,教师必须在场。
4.使用者要妥善保管和维护好计算机及相关设备,注意用电安全,不得开机过夜。注意安全防盗,办公室应有可靠的安全门窗,离开时及时锁好门窗。如有丢失或人为损坏,使用者要负全部责任。
5.机箱后有封条,使用教师不得擅自拆开机箱,如机器出现故障或需要添加新硬件,须向网络中心报告。
6.办公室内不得随意调换计算机的某些部件,如鼠标、键盘等。
7.使用完毕后要按照正常的关机方法关机,不得强行关闭电源。
8.学校计算机必须用于教学、管理工作,不得使用学校计算机上网聊天、浏览反动、不健康网站,不得在工作时间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包括玩游戏、听音乐、看影视等。在休息时间也不提倡看影视,以免过度占用网络资源,影响他人上网。一经发现立即将其计算机收回。
9.注意信息安全,不在电脑上安装窃听、攻击软件,不试用病毒、木马程序,不使用别人的帐号、密码。
10.搞卫生时,抹布要拧干,防止机箱、显示器内进水。
计算机管理制度 篇5
一、进入机房必须更换拖鞋,自觉维护机房内整洁,定期对机房进行清洁打扫。
二、非本计算机中心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机房。
三、由于安装无人值守系统,平常不用进入机房进行设备检查,一旦值守系统报警,应根据值守系统提示及时分析原因,及时解决问题。
四、在节假日期间应开启网络摄像对机房进行监控。
五、保证服务器24小时不间断正常工作,不得在服务器专用电路上加载其他用电设备,应在专门的市电线路上加载。
六、机房内严禁烟火,并开启自动防火、防盗系统。
七、严禁在机房内进食,嬉戏,大声讲话(会触动报警系统),进出机房要随手关闭防火门。
八、内部服务器严禁接入因特网,并安装好杀毒软件,做好病毒防范,杜绝院内病毒感染。
九、对服务器参数及配件进行调整或更换,应经部门经理批准,管理人员应严格填写工作日志。
计算机管理制度 篇6
为加强医院计算机系统的管理,保证计算机信息系统稳定安全地运行,维护医院的正常秩序,特制定本奖惩办法。
1、对医院计算机应用、推广、服务工作,积极配合、大力支持,工作出色者,给予一次性奖励500元。
2、有以下情形之一,给予赔偿设备并扣奖金200——500元的处理:
(1)人为损坏计算机有关设备,影响正常工作。
(2)改变工作站硬件配置,如增加光驱、软驱、声卡、音响、moden或更换计算机其它部件等。
(3)改变工作站软件配置,如:删除或改变与医院信息系统相关的运行程序、文件、目录等。
(4)未经医院信息中心许可,使用外来软盘、光盘、优盘等介质安装、复制或使用与医院计算机信息系统无关的软件等。
(5)未经医院信息中心许可,私自从医院网络端口接入个人计算机的。
(6)用其他方法使医院信息系统感染病毒但未造成后果者。
3、有以下情形之一,扣奖金500元并给予行政处分:
(1)未经医院分管领导同意,擅自向他人提供有关资料,复制数据;
(2)故意损坏光纤及其它通讯介质线路,造成主干或支路通讯部分或完全受损;
(3)用其他手段造成医院信息系统瘫痪者
4、在医院计算机上打游戏、看小说、听音乐等按医院相关奖惩制度作相应处理。上述行为由医院信息中心核实,报批分管领导,核准后由财务科或人事科执行,并通知当事人或部门。